Advertisement

Friday, April 29, 2011

基督信仰與佛教的比較──赦罪 陳義憲

基督信仰與佛教的比較──赦罪 陳義憲

http://www.gotobr.org/LCCBRSUB/Q&A/zhongjiaopijiao.htm

很多佛教徒一聽到基督徒說:「不管你在生的時候犯了多少罪,多大的罪,只要你一信了耶穌,上帝就會饒恕你所有的的罪,死後可以上天堂。」他們就覺得這是很不可思議的事,因此,早期的的台灣佛教徒就做了一首打油歌來揶揄基督徒:



  「上帝賜我吃,賜我穿,賜我欠錢不免還,賜我死後上天庭。」(台語)



一般佛教徒會有這種想法,不只是因為他們不瞭解基督信仰的救恩;也顯出他們不明白佛教也很強調赦罪,如果他們知道佛教赦罪數量,竟然會比基督信仰的赦罪多到幾千萬倍,他們一定會感到臉紅!現在我們就先來思想,基督信仰的救恩。可以說,如果沒有基督的救贖,不只沒有基督的救恩,也沒有基督教,也不會有耶穌基督,也不會有宇宙萬有和靈界。



基督信仰的救恩



基督信仰的主要基石,以筆者的瞭解,應該是「理愛」。在希臘文中,「愛」主要有三個字,第一個字就是「理愛」,也是「聖愛」,也是指「不變的愛」;第二個字是「情愛」這是指父母子女、兄弟姊妹和朋友之間的愛;第三個字是「性愛」,這是指兩性之間「肉體的愛」,也是指男女之間「情欲的愛」。



在基督信仰中,上帝是獨一的上帝,但卻有三個位格,在上帝創造世界(包括時間)之前,這三個位格,原先只有第一位格彰顯在外,但內在還有兩個位格,但為著救贖罪人,上帝就把三個位格全部彰顯出來,形成一個上帝卻有三個不同位格的彰顯。因為三個位格都是靈體,因此,這三個位格彼此相互存在於其他兩個位格中。正如聖經所啟示的:



「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你們不信麼?------你

們當信我,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即或不信,

也當因我所作的事信我。」(約翰十四10-11)



但因為上帝的本質是「愛」的上帝,正如聖經所說的:



「親愛的弟兄阿,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

上帝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上帝而生,並且認

識上帝,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上帝,因為上帝就是

愛。」(一約四章7-8)



由於上帝是愛的神,但愛是要有對象,因此,上帝就決定要創造人類來接受祂的愛。在創造人類之前,上帝對人類的創造有兩個選擇,第一,創造出一種不會犯罪,可完全聽上帝指令的人類;第二,創造出一種有自由意志,有自由思想,卻有可能會違背上帝的命令的人類。由於上帝愛人,所以上帝就決定要把人類創造成有自由意志的人類;但上帝也知道,一旦人類有了自由意志,終究會因亂用自由意志而犯罪。所以上帝在還沒有創造人類之前,因為愛人就為人類預先預備了救恩,使人類在犯罪後,可以因著這救恩,再度成為聖潔沒有瑕疵的人。因此,上帝就預定由第二位格的上帝,在時候滿足的時候,道成肉身,為人類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使凡願意來到上帝的面前承認自己有罪,肯接受耶穌基督代死而救贖的人,都可以罪得赦免。



因此,上帝就在還沒有創造宇宙、靈界和人類之前,就讓三個位格全部彰顯出來,這三個彰顯的位格,是可以分開,能獨自行動,但卻都有同一的本質(也就是同有1,2,3三個本體),但卻有三個不同位格彰顯在外,從外在看,好像有「三位」上帝,但實際上卻只是「一個」上帝。因為三位上帝裡外都同樣俱有三個位格,這就是:「三位原一的上帝」:如下圖所示:



第一位格上帝,在原始時,只第一位格彰顯在外,第二位格和第三位格在內。這第一位格就被稱為「聖父」。因「子上帝」是由祂而出。因此,以人的理解,第一位格被稱為「聖父」。因第二位格單單由「聖父」而出的,因此被稱為「父的獨生子」。簡稱為「聖子」。(請由1各畫一箭頭至1及2)



         1(2,3)父



父的兒子──>     <──父的靈





聖子 (1, 3 ) 2------------------------> 3 (1,2)聖靈

            ──子的靈

(煩請在12、13之間畫成三角形。也在1向2;及1向3 之間,書如2;向3線前畫斜向箭頭。請畫成實線!)



第二位格上帝,是由第二位格彰顯在外,但其本質中,卻含有第一位格和第三位。因「第二位格」是由父而出,以人的理解就被稱為「聖子」;也被稱為「父的獨生子」。



第三位格上帝,是由第三位格彰顯在外,但其本質中,卻含有第一和第二位格。因為是「父的靈」,也是「子的靈」。因此稱為「聖靈」。因此,不是「上帝的第二兒子」。他在聖經中,就被稱為「上帝的靈」或「主的靈」,或「真理的靈」。這就如聖經所說的:(請在上圖由2畫一箭頭至3)



「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上帝的像,是首生的,在一

切被造以先。」(歌羅西書一章15節)



聖子不只是首生的,祂也是三位原一的上帝,也藉著聖子創造了一切,正如歌羅西書所說的:



「因為萬有都是祂造的------都是藉祂造的,又是為

祂造的」(歌羅西書一章16-17,其他請看約翰福音

一章3,10.哥林多前書八章6節)



上帝的這樣彰顯是很偉大的計劃,也是很偉大的愛:



「就如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

,使我們在他裡面成為聖潔,無有瑕疵。」(以弗所

書一章4節)



當三位原一的上帝彰顯之後,就開始創造靈界的生物,有基路伯(三字左邊各有口字,大約有十位)、有撒拉弗(有六個翅膀,至少有兩位)、有啟示錄的四活物(有六翅膀,有四位,各有不同的臉)、有天使(有萬軍,因之,耶和華也稱為萬軍之耶和華,設有三位天使長)、也有小天使長(這是筆者參考但以理書十章12節,看到在撒但的陣營中,有各地區魔君的編制,猜想他們在犯罪下墮前,就已有大能力,不是下墮後撒但在給他們的!因此,推測在天上的天使中,應有小天使長的設立,甚至可能有各級的小天使長設立。像啟示錄中有很多大力的天使,他們可能就是「小天使長」,或是上帝另外創造,使他們負有特殊使命的「特殊天使」;最下的靈體,就是天兵。共八種靈體(基路伯、撒拉弗、四活物、天使長、小天使長、啟示錄的大力天使、一般天使和天兵)前面七種靈體,都是在上帝面前侍奉的靈;一般的天使是為協助要接受救恩的人(希伯來書一14);天兵可能也是天使,但他們的使命,乃在保護神的的兒女,不受撒但的攪擾,;也協助預備得救的人,使他們少受攔阻。



「天使豈不都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

恩的人效力麼!」(希伯來書一章14節)



「三位原一的上帝」在創造靈界後,就開始創造宇宙萬有。這是以聖子為主體的創造:



「因為萬有都是祂造的------都是藉祂造的,又是為

祂造的」(歌羅西書一章16-17)



「萬物是藉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

著祂造的------祂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祂造的。」

(約翰福音一章3,10.)



「然而,我們只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

是藉著祂造的,我們也是藉著祂有的。」(哥林多前

書八章6節)



上帝為使世人知道宇宙是祂所創造的,也使世人知道祂就是生命的主,所以上帝自古就藉著先知和他的僕人,不斷的啟示人,讓世人知道,上帝是宇宙的創造主,是生命的根源,所以就有了聖經。聖經開宗明義,就宣示上帝是萬有的創造主宰:



「起初,上帝創造諸天和地」(創世記第一章1節

原文)



起初,表示宇宙有開始;上帝,原文是「以羅欣」,明指上帝是「全能的上帝」;創造,是「無中創有」。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是因著上帝的大能從無中而創有(從物質的存在來看),使它形成了物質天地,也可以說是「有中創有」(因為 上帝自無始就存有,上帝是靈,因物質是由上帝創出,所以不是「無中創有」,應是「有中創有」(這是亞特蘭大韓芳雄教授的看法),神所創造的是「諸天與地」。上帝所創造的宇宙這是「質能守恆」,正如所羅門王受啟示,在三千年前就這麼說。這是多麼偉大的啟示。比近代的「宇宙大爆炸論」還早了三千多年!



「我知道上帝一切所作的,都必永存,無所增添,

無所減少,上帝這樣行,是要人在他面前存敬畏的

心。」(傳道書三14節)



從聖經的啟示中得知,我們的地球是後有:



「地變成空虛混沌,淵面黑暗,上帝的靈運行在水

面上,上帝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世記第一章2

-4節舊譯譯為:「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



在上文,是講到地球的由來。「地」以現在的瞭解,應解為Supernovae(超新星);「變成」的原文字義,其原意有二,一是「是」,二是「變成」。早期的譯經者,因為找不到為何地是變成的,都把它譯為「是」。但現在已知道,正確的譯法應譯為「變成」纔對。近代宇宙論研究發現,我們的太陽及地球和其他的行星,因其質量都無法產生比鉛這樣重的元素。甚至其前身Supernovae(超新星)也不能;只有在這顆Supernovae(超新星)在死亡前,「變成」「紅巨星」,在脹大爆炸之前,產生高溫高壓,因而產生超過鉛以上的元素。因此,當這顆超新星爆炸後,我們的太陽系就變成空虛、混沌、黑暗,有水(淵面黑暗),後來其溫度漸漸下降、凝結(創一1-2),中央物質就形成了太陽,其旁邊的物質就形成了八大行星,和很多「次級星體」及「歐特雲」。因此,我們的太陽系纔有了超過鉛以上的元素。



在地球的形成過程中,最初是混沌黑暗的,表面有水氣包圍。後來中心體凝結成大球,產生光,就是太陽光(也就是聖經創世記一章三節所說的:「上帝說要有光就有光。」)這是創世記的第一日;也是太陽系的第一日。因此,在同一章的第四日(創世記第一章14-19),不應解為上帝在那時纔創造太陽、月亮和眾星系;應解為那是因地球的溫度下降,厚雲變薄,因而使日月星顯現而已)。



從聖經中知道,上帝在創造了靈界、萬有和各種生物之後,纔創造了人類。上帝為使人類知道祂的存在,在創造人時,就把四個本性存在人心裡。使人知道這宇宙中有一位創造者;也使人知道:人不是死了就完了;也知道死後還要接受審判;更使人知道自己在審判中,是否能過關?因而人類就產生了補救的思維。

第一個本性,使人知道這宇宙中有一位創造者的存在,因而會去尋找救恩:



「上帝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

因為上帝已經給他們顯明了。」(羅馬書一章19節)

第二個本性,使人知道有永生:

「上帝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

世人心裡。」(傳道書三11)

第三個本性,使人知道死後還要接受審判: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希伯

來書九章27節)

第四個本性,使人知道自己做得對不對?好不好?

猶太人有律法書,但以外的人,上帝在創造人類時,曾把律法的功用存放在人的本性裡,使人也知道上帝的律法。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

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

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

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

非。」(羅馬書二章14-15)



除了以上的四個本性,上帝也賜給各種生物有不同的生存本能,使各生物能存活下來。(從人類史中可以看見,也只有聖經提及人類有這四個本性,)。上帝為使人類知道有一位創造者,所以就把祂創造的證據彰顯在宇宙和萬有中:



「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

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

,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一章20節)



「你且問走獸,走獸必指教你;又問空中的飛鳥,

飛鳥必告訴你;或與地說話,地必指教你;海中的

魚也必向你說明,看這一切,誰不知道是耶和華的

手作成的呢?」(約伯記十二章7-9節)



就因為上帝把祂的創造作為,安放在祂所創造的萬物之中。因此,我們處處都可看到上帝的智慧設計。如果我們能靜下心來思想萬有,就會發現,在宇宙中沒有任何一物(不管是出於自然或人造的,都有設計者,都可看到智慧的設計。(自然物是上帝所設計;人造物是人類所設計;其他的生物也會設計,比如鳥類的巢;蜂類、白蟻等的巢、哺乳類、昆蟲------的洞等)如果你不相信,就請你試試看,看看你是否可以例舉有那一種自然物,是沒有經過智慧設計的。希望你不要逃避,請試試看。否則吃虧的是你自己。



上帝為使人類知道,人是無法遵行上帝的誡命的,因此,上帝在創造人類的始祖之後,就特意把亞當和夏娃安置在伊甸園中,使他們去遵守最簡單的誡命,「要吃生命樹上的果子」,「不要吃分善惡樹上的果子」,(創世記二章16-17節)。這是最簡單的命令,但始祖竟然無法遵守,結果始祖們違背了上帝的命令。沒吃「生命樹上的果子」,卻去吃上帝不准他們吃的「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從創世記第三章8-13節中可以看到,亞當和夏娃會被上帝趕出了樂園,不是因為他們犯了罪,而是因為不肯認罪;從聖經中我們可以看到,亞當委過於夏娃,更看到夏娃委過於蛇。由於他們不肯認眾,所以上帝就把他們趕出了樂園。



上帝這樣做,乃是怕他們又去採「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會「永遠活在罪中」,所以纔把他們趕出樂園。在趕出前,上帝不但為他們做了皮衣(創世記三章21);上帝也教導他們要獻祭牲來「贖罪」,使人類有機會再回到樂園。從這兩件事上可以知道,上帝是「公義的上帝」,不把有罪的當作無罪;但上帝也是一位「滿有愛心的上帝」。只要人肯「悔改」,就「立刻赦免人的罪」。



上帝為使人類知道,人是無法完全遵守上帝的誡命的。因此,上帝又在人類史中,揀選最優秀的民族──猶太人(以得諾貝爾奬為例,猶太人比例最高)。使他們遵行上帝的誡命,上帝知道他們也無法遵行,所以上帝就在律法中賜給他們恩典,使他們在犯罪後可以用祭牲來贖罪。這祭牲就是在預表基督的救恩。也藉著舊約明示人:誰是基督?讓基督在時候滿足時,降生為人,要為人類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使一切願意相信的人都得救:



「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

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上帝差祂的

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

得救。」(約翰三章16-17)



上帝為著完成這救恩,就在各時代中,差遣先知和歷代

上帝的僕人,在舊約中預示,這位彌賽亞是一位怎樣的人,使人類能夠從這些上帝的僕人和先知的預言中知道,這位彌賽亞會出生成為誰的後裔?會出生在那裡?也預示:祂一生中會遭遇什麼?會怎樣死?而且死後人會怎樣待祂?最後祂還會從死裡復活。以下是舊約聖經所記,有關彌賽亞的預言:



  祂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創世記廿二18)

祂是以撒的後裔。(創世記廿六4)

祂是雅各的後裔。(創世記廿八4;民數記廿四17)

祂是猶大的後裔。(創世記四九10)

祂是耶西的後裔。(以賽工書十一1)

祂是大衛的後裔。(詩篇一百三十二11;耶利米書廿三5;

耶利米書卅三14)

祂是從以色列中興起的。(申命記十八15)

祂將由童女而生。(以賽亞書七14)

  神是獨一的,但卻有兒子。(以賽亞書九6)

祂的根源是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賽亞

書九6)

祂會出生在猶大地的伯利恆。(彌迦書五2)

祂會逃到埃及。(可西亞書十一1)

祂出生後附近的嬰孩都會被殺。(耶利米卅一15)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見了大光,住在死蔭之地的

人有光照耀他們。(以賽亞書九2)

祂會騎著驢駒子進耶路撒冷城。(撒迦利亞書九9)

祂在元月十日開始受檢驗。(出埃及記十二1-4)

祂會進入聖殿。(瑪拉基書三1)

祂會被賣三十塊錢。(撒迦利亞書十一13)

這些錢將會丟在耶和華的殿中。(撒迦利亞書十一13)

這些錢最後會丟給窯戶。(撒迦利亞書十一13)

祂會受審判。(以賽亞書五三8)

祂受審時不出聲。(以賽亞書五三7)

祂會受鞭打。(以賽亞書五三8)

祂無罪。(以賽亞書五三9)

祂是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以賽亞書  五三5)

祂承擔罪人的罪。(以賽亞書五三6)

祂會被藐視,被人棄絕。(以賽亞書五三3)

祂的手腳將被扎。(詩篇廿二16)

人要分祂的外衣,為祂的裡衣拈鬮。(詩篇廿二18)

人要拿苦膽和醋給他喝。(詩篇六九21)

祂要被人嗤笑。(詩篇廿二7)

祂要被列在罪犯中。(以賽亞書五三12)

祂要為罪犯代求。(以賽亞書五三12)

祂會死亡,要從活人之地被剪除。(以賽亞書五三8;路

   加福音廿三34)

祂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以賽亞書五三12)

祂會死在元月十四日。(出埃及記十二6)

祂要被上帝離棄。(詩篇廿二1)

耶和華以祂為贖罪祭。(以賽亞書五三10)

祂的骨頭一根也不會被打斷。(出埃及記十二46)

會被人用槍扎。(撒迦利亞書十二10)

祂死後被埋在財主的墳墓中。(以賽亞書五三9)

祂的身體不會朽壞。(詩諞十六10)

祂的國會越來越大。(但以理書二34;44-45)

祂的國度和權柄永遠長存。(但以理書七14)

許多人因認識祂而稱為義。(以賽亞書五三11)



這世界上有許多偉人,也有許多的教主,但有誰在出生之前,有這麼多既詳盡而又門確的預言,而且更能一一的成就?沒有第二位!但為何一位生長在伯利恆的馬槽裡的嬰兒,長大在拿撒勒的木匠家中,從童年到三十歲的耶穌,在未出生前就有這麼多的預言?而且更奇妙的事,這些預言也都一一的成就在耶穌基督身上。



  這位基督,就是耶穌,祂在時候滿足的時候,為著代替世人的罪而死,祂就道成肉身,也按預言,出生在拿撒勒木匠的家中,那時羅馬政府要全民戶口調查。因此,約瑟和馬利亞就回到了原出生地伯利恆,因沒有地方住,就睡在馬房裡,那夜,耶穌基督就謙卑的降生在馬房中,被安放在馬槽裡。耶穌基督在三十歲前都住在拿撒勒,成年後當木匠;在家當木工,就在他人生最後的三年半出來傳;然後就按照預言被釘死在各各他的山上。他在死前就向人預言:祂雖會被釘死,但三天後必要從死裡活。以此來證明祂就是「生命的主宰」。祂說:



  「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沒有人

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

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約翰

福音十章17-18)

 

這是耶穌基督為「基督」(也是為自己)所加的斷論。耶穌果然照著聖經早期的預言以及他自己所增加的斷論,被釘死在各各他的山頂上。因為踰越近了,羅馬的兵丁為使犯人早點想早一點死亡,因為按猶太人的風俗,在節期中不能把死囚留在十字架上。因此決定把犯人的大腿骨打斷,使犯人早一點死亡,以免在安息日時還把犯人的屍體留在十字架上。但當兵丁來到耶穌基督十字架下,看到耶穌好像死了,就沒有打斷祂的大腿骨,但為確定耶穌基督是否真的死了,就用槍剌祂的肋旁。當兵丁看到流出了血和水(顯示耶穌的血已分離出血清),就知道耶穌基督確實已死亡。因此,就沒有打斷他的大腿骨,這就完成了舊約的兩個預言:第一,祂會被人用槍扎(撒迦利亞十二10),第二,祂的骨頭一根也不會被打斷(出十二46)。



當主耶穌基督死後,財主亞利馬太的約瑟就請得彼拉多的允許,把耶穌基督的屍體收埋在自己的墳墓中(當時有錢的猶太人的墳墓,都是在磐石中打洞,外頭用一個圓形的盤狀石頭封住;等多年後屍體變成了枯骨,就會被人撿入小石棺中,把空處留出,讓給後死的人。)這又完成了基督死後被埋在財主的墳墓中的預言(賽五三9)。因為法利賽人也聽過耶穌死後要復活的預言,他們怕耶穌的屍體會被祂的門徒偷去,然後就宣傳說耶穌基督已復活了。所以他們就向彼拉多請求派兵丁來看守。(馬太福音廿七章62-66)



但耶穌死後,果然在三天後又復活了!復活後,祂不只向想來為祂抹油的婦女顯現(馬太福音廿八1-10;馬可十六1-8;路加福音廿四1-10;約翰福音二十11-18;祂不斷的向門徒顯現(馬太廿八16-20;馬可福音十六:12-18;路加福音廿四13-53;約翰福音二十19-30;約翰福音廿一1-23,使徒行傳一6-11;使徒行傳七章54-56;林前十五6;7)也曾向祂肉身的弟弟顯現(林前十五7),也曾一時向五百位門徒顯現(林前十五6),甚至也向不斷在逼迫基督徒的保羅顯現(使徒行傳九章3-7;使徒行傳廿二6-11;林前十五8),使保羅因而悔改信主,成為偉大的使徒。



後來基督徒因為當時政治關係,就分成很多的教派。因此,耶穌基督就被基督教(包括大英國教)、天主教和東正教------他們都承認耶穌是上帝所應許的基督(救世主)。從2009年Britannica World Data中可以看到,在該年的世界人口中,全世界總人口數有6,749,673,000人,而承認耶穌是基督的人就有2,254,535,000人。他們佔全世界的人口數的33.4%。(註一)也就是在三個人中,就有一人相信耶穌就是基督。(若把回教和猶太教也加入,在兩人中就有一個人相信耶和華是創造宇宙的真神。)



註一:Encyclopedia Britannica 2009 Book of the Year, P.302.



這位被稱為基督的耶穌,他真的是上帝的兒子嗎?(因為祂是從上帝的本體中彰顯出來,以人的瞭解就稱為上帝的兒子)很多人不肯相信。但如果我們能平心靜氣安靜的思想,就會承認祂真的是上帝的兒子。在這世界上有很多的偉人,有很多的教主。有誰在未出生之前,就有人為他寫了種種的預告?沒有!但為什麼一個出生在伯利恆,長大在拿撒勒的一個沒有正式上過學的木匠耶穌,在他還沒有出生前的一千多年中,就有很多的偉人(包括民族領袖、國王、祭司、先知)受了聖靈感動,為他寫預言。



請你想一想,在這2,254,535,000相信耶穌是基督的人,其中也有很多都是在各方面有成就的人。他們不是因為是傻瓜,所以纔承認耶穌基督是救主;他們在很多方面也都有很高的成就,但他們也都承認耶穌基督是創造者,是救贖主,是生命的源頭。單單這兩點,也值得讓你安靜的好好想一想!



佛教的救贖



若講到佛教的赦罪,相信佛教徒都會臉紅!為什麼?筆者想請問佛教徒,諸佛憑什麼赦免人家的罪?他們做了什麼功?按佛教的說法,他們也只不過是坐在樹下悟了道而已,他們最多也只是傳下佛法,留給世人。但釋迦牟尼傳的是什麼佛法?他所傳的是真佛法嗎?如果你曾像筆者這樣的仔細的研究,或是法師們敢把那些被他們撇在一邊的「牆角貨」秀出來,我們只能以「雜亂無章」來形容!



就以宇宙的結構而論:釋迦牟尼認為我們的宇宙都是同一個結構,而且同時成立(註二);每一個三千大千世界都是一樣的:最下面就是地球,地球是由很多大平板組成的,從佛經中我們可以找到幾種說法,第一種結構寫在大正一P.277他認為我們的地球,地深680萬由旬(一由旬40里);其邊無限,地立水上,水深四百六十萬由旬,其邊無有限礙;大風持水,其風深二百三十萬由旬,其邊際無限;地中有一大海,海深八百萬由旬,其邊無崖底;海中有一大山,入大海山高八萬四千由旬,高亦八萬四千由旬。這個大山就像我們去釣魚時的浮沈子一樣。請問讀者:請拿起筆來畫看看,在釋迦牟尼這位自稱是正遍知的佛,所說的宇宙論,也只能蓋蓋當時的印度人。其他的說法,請看(註三)。



註二:大正一P.114中下.277上中;310中下;

註三:大正一P.114下;310下;365下;



釋迦牟尼又說:在這個須彌山旁邊,還有八個高度和距離都呈等差遞減的大山(大正一115-116,130,311-312,356和359,365,366-367,411,414,);而且在地上還有兩個大小相等的立方體大山,其長寛高各680萬由旬(大正一P.320,375,411,一由旬是四十里)。釋迦牟尼又說:太陽和月亮上都住了很多人和動物,太陽和月亮都是立方體的,太陽本身不發光,是太陽王在發光,由他的骨節中放光,照射在他的坐輦,由坐輦反射到他的宮殿,由他的宮殿,再反射到城牆,由城牆再反射到地上(大正一:145和305;359.);釋迦牟尼認為:月亮也會發光,也和太陽一樣,但不是月亮在放光,是月亮王在發光,由他的骨節中放光,照射在他的坐輦,由坐輦反射到他的宮殿,由他的宮殿,反射到城牆,由城牆反射到地上(大正一147,307和360)。從現代的科學知道,月亮是不會發光,它只是反照太陽的光而已。



釋迦牟尼也認為:太陽是立方體的每邊五十一由旬(大正一P.145,358和413),因遙看所以似圓(大正一P.359上);月亮也是立體的,每邊是四十九由旬(大正一P.147,307上,415中)。另一說每邊是三十九由旬(大正二P.736),也因遙看而似圓(大正一P.146下);但現在科學已測定月亮是圓的,其直徑是3,476公里(註三)。卻說星星最大縱廣只有一由旬(大正二P.736)。



但現在科學已確定,有的星星其直徑很多都比我們的太陽大。我們地球的直徑也只有12,756公里(註四)而已。而太陽的直徑是一百四十萬公里(註五),這也是為什麼佛教的法師會捨棄釋迦牟尼,告訴你們只要唸一聲「喃嘸阿彌陀佛」就勝讀三十二部(釋迦牟尼所講的佛經)的原因;法師不是在騙你們;因為他們自己也把釋迦牟尼丟棄了!像釋迦牟尼這樣的佛,怎會是正遍知、世間解、天人師和覺行圓滿的佛!因此在早期,法師們就把希望放在極樂世界中,教導人每天要「喃嘸阿彌陀佛」!但法師們這一喊:「喃嘸阿彌陀佛」,又進入了另一個陷阱中,因為阿彌陀佛,根據《悲華經》(大正第三冊P.199中下-200上中)的說法,他在世界一進入我們現在的「賢大劫」的「成中劫」時就涅槃了,算一算至今已四億七千多萬年了,「極樂世界」早已不存在了!按佛理,早已被觀世音菩薩拆了(大正十二P.357上;大正P186上)!但在西藏,卻還有兩位大喇嘛自言他們是「阿彌陀佛」(即班禪)和「觀世音菩薩」(即達賴),卻還在世上鬥到你死我活!多麼奇怪的「佛教」!多麼奇異的「活佛」!



註三:The Children’s Illustrated Encyclopedia of Science《Science圖解宇

宙科學百科》P.53.明天國際,台北巿,2005.5.

註四:The Usborne Young Scientist:《 Stars & Planets》P.12. SBORNE,

Oklahoma,

註五:The Children’s Illustrated Encyclopedia of Science《Science圖解宇

宙科學百科》P.46.明天國際,台北巿,2005.5.

  

  事實上,佛教的赦罪其年數,超過基督信仰的赦罪的年數,是天文數字的倍數的,若不信,就請看以下的事實。



  「此愚人多造惡法,無有慚愧,命欲終時遇善知識

為讚大乘十二部經首題名字,以聞如是諸經名故,

除却『十劫』極重惡業;智者復教掌叉手稱南無阿

彌陀佛,稱佛名故,除五十億劫生死之罪。註六」(

大正十二,P.345下)



註六:十劫= 10 X 1,343,840,000年 = 13,438,400,000年

= 134,384,000生

五十億劫=5,000,000,000年X 1,343,840,000

= 6,719,200,000,000,000,000年

=67,192,000,000,000,000生

=67,192兆生(也是基督信仰赦罪的倍數)

.

「如此罪人以惡業故,應堕地獄。命欲終時,地獄眾  

  火一時俱至,遇善知識,以大慈悲即為讚說阿彌陀

  佛十力威德,廣讚彼佛光明神力,亦讚戒定慧,解

說解說知見,此人聞已。除八十億劫生死罪註七。地

獄猛火化為涼風,吹諸天花,花上皆有化佛菩薩迎

接此人,如一念頃,即得往生七寶花池中花之內。

」(大正十二,P.346上)



註七:

   八十億劫 = 8,000,000,000年 X 1,343,840,000

= 10,750,720,000,000,000,000年

= 107,507,200,000,000,000生= 107,507.2兆生

(也是基督信仰赦罪的倍數).



「或有眾生作不善業五逆十惡,具諸不善,如此愚

人以惡故,應堕惡道,經歷多劫受苦無窮。如此愚

人,臨命終時,遇善知識種種安慰,為說妙法,教

令念佛,彼人苦逼不遑念佛。善友告言:若不能念

彼佛者,應稱歸命無量壽佛。如是至心令聲不絕,

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佛,稱佛名故,於念念中,

除八十萬劫生死之罪註六。命終之時,見金蓮花猶如

日輪住其人前如一念頃,即得往生極樂世界,於蓮

花中滿十二大劫,蓮花方開------」(大正十二P.346

上)



請看同註五(也是基督信仰赦罪的倍數)..



「我滅度後,四眾八部欲生第四天,當於一日至第

七日,繫念彼天持佛禁戒,思念十善道,以此功德

迴向願生彌勒佛前,隨念往生,又上升經云:若有

禮敬彌勒佛者,除劫百億劫生死之罪註八,乃至來世

龍華樹下得見佛。」(大正五三P.404.中)



註八:百億劫 = 10,000,000,000 X 1,343,840,000

= 1,343,840,000,000,000,000生(也是基督信仰赦罪的倍數).



 「又增一經云:『眾生三業造惡,臨終憶念功德者,

必離惡道趣,得生天上;正使極惡之人,以念佛故

,亦得生天。」(大正五三P.404.中)註九



註九:只有這個和基督信仰的赦眾相同.



「又普賢觀經云:若有晝夜六時禮十方佛誦大乘經

,思第一義甚深空法,於一彈指頃,除百萬億那由

他恆河沙劫生死之罪。」(大正五三P.404下)註十



註十: 百萬億那由他恆河沙劫

= 100 X 10,000 X 100,000,000 X 1,000,000,000,000(這是那由他)

X 10,000,000,000,000,000(這是恆河沙)

= 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年

=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生

    (基督信仰的赦罪數,只是1而已。)



 像在大正藏第三冊P.739中-740上,也記載了一位長老,再過七天就要下地獄,他從阿難的問佛知道,只要出家就可免罪,所以他就去玩樂六天,到最後一天,阿難為他剃除鬚髮讓他出家,他就不會下地獄。像這樣的故事,佛經都明記,但卻有法師認為耶穌代人死是在騙人,事實上基督的代人死是應驗了所有舊約的預言,而耶穌基督又為自己的死亡,加上了一個斷論:就是他必會死,但他必會從死裡復活,以此來顯明自己是生命的主,他自己有權捨了,也有權取回,果然後來都應驗了,所以耶穌纔被基督徒承認,是舊約所預言的救主!耶穌基督的救贖怎會是在騙人?



 以上的數字,也是佛教的赦罪,比基督信仰的赦罪,竟多出「天文倍數」。基督信仰的赦罪,也只不過一生,而且又是出於耶穌的基督的代死。從筆者的宗教比較研究中發現,比較高級的宗教,都會講到罪的饒恕,若不饒恕,人是無法得救的。只有一些對宗教沒有深入研究的人,纔會批評基督信仰的救贖。如果基督信仰的「只一生救贖」是不可能,那麼像佛教的救贖就更說不通了!



但從基信仰和佛教來比較,顯得很合理,因為基督信仰所強調的是人得罪上帝的部份,不關人與人之間的恩恩怨怨,也不關人與眾生之間的恩恩怨怨。而基督信仰的定罪,下地獄,是因為人無法滿足上帝要人聖潔的要求,所以上帝就讓第二位格的上帝下生人間,以自己的死來承擔世人的罪,使凡願意來到上帝面前承認自己有罪的人,就立時罪得赦免;而不肯接受上帝救恩的人,上帝就按他的罪來審判他。請問讀者:基督的救贖不合理嗎?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