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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September 10, 2011

回应犹太教解读基督教的神学问题:爲什麽猶太人不信耶穌

原文问题:

親愛的拉比:


爲什麽猶太人不信耶穌呢?《詩篇》裏不是說,“他們扎了我的手,我的腳”嗎?《以賽亞書》裏不是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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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耶穌——不是彌賽亞[1]

經文參考

爲了理解聖經中所有的話,我們必須去讀希伯來文原文。你將看到基督徒歪曲、改變並錯誤地翻譯了很多希伯來語單詞,以適合他們的信仰。你所提到的兩處地方就是很好的例子。《詩篇》22:17[2]的希伯來文是“hikifuni ca'ari yaday veraglay”,意思是“他們像對獅子一般綁了我的手和腳”。基督徒把這句話翻譯成“他們紮了我的手,我的腳”[3] ca'ari(像獅子)和 hikifuny (綁了我)這兩個詞在整本《托拉》[4]、先知書和聖文集中都從來沒有和“扎”(刺穿)相近的意思。

爱力克斯 解读:
疑点一:“扎”
疑点二:“他們像對獅子一般綁了我的手和腳”。
疑点三:“他們紮了我的手,我的腳”

咱们扪心自问,这里看来看去就是得个“扎”字。而且以咱们忙着混饭吃的人,“扎”了又so what?~~
耶稣被“扎”,被绑,被如何都好。被钉却是个事实。如果犹太人很讲究一个字的分别,为什么不讲没“钉”这个字?这是思考一。思考二呢:请问耶稣是不是基督是看“扎”不“扎”吗?思考三,倘若犹太人讲究单一个字或基督徒也一样讲究这个字的话,反而更显明可能讲的就是基督。
原因非常直接和简单:
1.
犹太教不讲钉因为耶稣就是犹太教祭师利用政治手段将耶稣钉上的,这个历史没能赖了吧。铁一般。所以犹太教兜一圈将绑和扎很显明的分辨出来。因为人是他们钉的。
2.
耶稣呢,是不是基督不是单靠/单看“扎”不“扎”。而是门徒彼得直接在耶稣面前称呼耶稣如此,加上耶稣被比拉多和一群法力赛人硬生生硬硬来审判时,耶稣说:“你说的是”。被犹太教,法力赛人迫不及待的为了将耶稣钉死而判的。这样反而将耶稣的基督性质更加加大,谁弄的?犹太教啊,忙什么呢~
3.
更简单,单从那节文章来看,请问犹太教有任何拉比,先知被绑被扎兼被钉吗?就连耶稣之后的回教先知末罕默德呢?也没有啊,末罕默德没有被绑,没有被扎。完完全全只有耶稣,不只犹太教找不出人来,基督教也是。因为唯有耶稣符合这个单一条件。。所以当犹太教越强调这个扎,绑,甚至他们自己钉的话,反而更显明可能讲的就是基督。也就唯一是耶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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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以賽亞書》7:14的希伯來文是"hinei ha'almah harah veyoledet ben"。“看(hineih),這年輕的女人(ha'almah)懷孕了(harah),會生(ve-和 yoledet-將生育)一個兒子(ben)。”基督徒把這句話翻譯成“必有童女懷孕生子”[5]他們在這裏犯了兩個錯誤(也許是故意的):把“ ha”翻譯成“一個”而不是“這個”;把“almah”翻譯成“童女”(處女),而希伯來文中“處女”這個詞是“betulah”。除此之外如果你讀一讀這則預言的上下文你會看清楚這是在預言一個即將發生並將被亞哈斯王[6]看到的事實,比耶穌早了700年!

爱力克斯 解读:
当然我们就来看看上下文:
7:12 亚哈斯说:“我不求!我不试探耶和华。”
7:13 以赛亚说:“大卫家啊,你们当听!你们使人厌烦岂算小事,还要使我的 神厌烦吗?
7:14 因此,主自己要给你们一个兆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注:就是“ 神与我们同在”的意思)。
7:15 到他晓得弃恶择善的时候,他必吃奶油与蜂蜜。
7:16 因为在这孩子还不晓得弃恶择善之先,你所憎恶的那二王之地必致见弃。

严格来讲,其实并没有说孩子是生给亚哈斯王看的。但是我反而觉得倘若犹太教要反驳的话倒可以参考这节:
“到他晓得弃恶择善的时候,他必吃奶油与蜂蜜。因为在这孩子还不晓得弃恶择善之先,你所憎恶的那二王之地必致见弃。”
因为这个反而需要动脑筋思考“弃恶择善”。
不过话说回来,其实讲来讲去就是要说成到底是“童女”(處女),还是年輕的女人。其实严格来讲,对我们这种从佛教徒转来当基督徒的基本上不会去在乎这种处女情节,因为佛陀也不是处女怀孕生来的,那么多年来还不是根本就不在乎。不过这里有人那么严格来看人家是不是处女讲起来就是要讲血缘嘛。
其实如果不是处女的话,犹太教反而要负最大的责任。因为那个时候还是旧约时代,律法严明。那时玛丽亚还没成婚,等同于婚前怀孕。严格来讲就像华人以前的“没结婚大肚子,要浸猪笼淹死”。但是偏偏尽然没有什么事,反而最后还结婚,把耶稣生了。为什么呢?难道玛丽亚厉害到跑法律漏洞?还是那时的犹太人根本就知道其实他们之前是婚前,然后婚后,然后生小孩,没有任何可疑。那么就是说一切正常。也就是说童不童女来讲根本轮不到那时的犹太人来看。倘若以賽亞書说的是“年輕的女人”,就任何一个人都可以符合,别人可以;自然耶稣也可以,玛丽亚也可以。倘若年輕的女人说的是“童女”(處女),那么就铁定是耶稣,因为犹太人根本就不知道。讲来讲去就是耶稣和玛丽亚稳赚不赔,还真是有劳犹太教一番心血。其实从翻译文来看,就中文圣经,英文圣经来讲也有几个不同语法用词的翻译。但是我们不成问题对他们来讲却事情很大条。原因很简单,倘若他们买了这一帐,那么他们是违背上帝旨意的了,因为抗逆了他们自己的救主。严格来看,就算今天多一个救主来到世上搭救他们,说不定他们一样将耶稣重新钉多一次。因为救主本来就是应该圣灵感孕以童女而生,才能不延续罪性。倘若犹太人连这点都不认同的话,那么他们连自己的救主应该是不是应该延续人类罪性的问题都搞不清楚了。救主的形成/达到/呈现这个才是重点啊,不是翻译啊。翻译是为了全世界的人啊。倘若圣经讲有个2+2的人会来当救主,那么我们应该警醒的是几时“四先生”来啊。不是像机器那样,等个名叫2+2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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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家譜

耶穌不是大衛家族的後裔。按猶太法律,家族身份來自父系;是否是猶太人則根據母系。《馬太福音》第1章說,約瑟是大衛的後代(雖然這個家譜和路加福音中的家譜多處自相矛盾);但是,根據同一章的經文,約瑟並沒有和瑪麗亞發生性關係。所以,耶穌與約瑟無關,更不是大衛的後代。


古代的基督教材料對這個問題作出三種回答:

這份家譜是瑪利亞的——這一回答並不恰當。因爲耶穌被宣稱爲猶太人的救世主,而按猶太傳統他的家譜必須依據父系;瑪利亞的家譜是無關的。

他是約瑟收養的——根據猶太法律,收養並不能改變孩子的地位。如果一個以色列人被一位科漢(大祭司亞倫的後代)收養,他本人並不會成爲一位科漢。同樣,如果大衛的後代收養了一個非大衛後代的孩子,那他也不會因此成爲猶大部落的一員和大衛的後裔。

這不重要,他是大衛王精神的繼承者——如果這不重要,爲什麽基督教文獻不惜筆墨編造他的家譜?既然他被宣稱爲猶太人的救世主,那麽根據猶太傳統這相當重要!


爱力克斯 解读:
其实我真的觉得这位作者很天真。人家如何收养是不是重点我们扪心自问,自己的老婆圣灵感孕自己生了。然后结婚。孩子不纳入族谱放哪里?丢掉吗?难不成到处宣扬自己的老婆圣灵感孕自己生了然后很觉得自己精神很正常吗?我差点晕了,“自己的老婆圣灵感孕自己生了”。自己又敬畏上帝。不纳入族谱你还想怎样啊。。。这种不成论点的观点也可以拿来辩论我还真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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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彌賽亞的預言

關於彌賽亞的主要預言是:他將給世界帶來和平與安寧;把流散中的猶太人聚攏在以色列的土地;重建耶路撒冷聖殿。耶穌出現後,聖殿被毀了[7];猶太人被迫流散到世界各地。而在過去的2000年中,我們甚至沒有一天和平的日子。這些事實足以證明他不是彌賽亞。

基督徒們對此的回應主要有:

二次降臨——首先,我們認爲這一回答沒有道理,因爲在猶太人的聖經中並沒有提及“二次降臨”。其次,上帝爲什麽不一次達到他的目標呢?最重要的是,“二次降臨”的說法只是嘗試回答一個顯而易見的問題,但它根本沒有關於彌賽亞問題的任何證據。

和平與安寧在他追隨者的心中——對他們來說不壞,但對宗教裁判所、十字軍、百年戰爭、兩次世界大戰的受害者來說是毫無幫助的。在我列舉的事例中,就算不是全部,絕大部分好戰分子和暴虐的統治者都聲稱是耶穌的信徒。“以劍爲犁”的行爲便是“心中的和平與安寧”!


爱力克斯 解读:
犹太教在这里有这种解读证明犹太教基本上还搞不清楚状况。第一,人是他们钉的。第二,上帝为了全人类的罪所以牺牲了耶稣。第三,他们钉了人也不信耶稣。第四,就算不钉也不信耶稣。第五,打仗的账算在耶稣头上吗?ok好了。咱们一个一个来看。人是他们钉的。他们可以不钉,但事实上就是钉了。道歉也没有,却还讲人好战分子。可以不可以先道个歉先?又或是说,信徒自己搞破坏,是不是账都算在上帝头上?再来上帝为了全人类的罪所以牺牲了耶稣。不然上帝的救恩就永远像犹太人那样固步自封,所以是犹太人自己蒙着眼睛,依然以为上帝打算和他们这样没有把救恩临到别人,一直自己玩到没尽头?是犹太人自己不接受救主兼上帝将救恩临到其他民族才会有其他民族归入上帝的国度。不然非犹太人如何归入上帝?犹太人本身根本就不打算为上帝传扬。再者,他们自己钉了耶稣,不是耶稣逼他们来钉自己。甚至他们就算不钉也不信耶稣,所以犹太人却对耶稣特别关照。甚至不弄死决不休,为什么呢?为什么是耶稣呢?难道太帅了惹人妒忌?根本就是因为耶稣基本上已经被认出是弥赛亚。还有就是,几千年来的战争倘若都是耶稣搞的话,那就更加证明,“醒了没啊?”如果我们从旧约来看,犹太人凡是受到打击,都是因为惹怒上帝,违反了亚伯拉罕和上帝的约定。那么现在的犹太人到底惹怒谁了啊?如果说没有一天安宁是不是应该思考了呢?倘若几千年来,犹太人根本就违反了上帝,那么犹太人就要向上帝问个明白;倘若犹太人没有违反上帝却遭受如此就要想想基督徒一般在呐喊的“上帝在哪里?”。二次降臨倘若真的降临大家受益,倘若没有,彼此继续等。这个论点基本上不应该造成疑点,因为重点不在几次降临,在于到底降不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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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彌賽亞的條件

彌賽亞是一位先知、學者和虔誠的君王。耶穌預言說:“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2000年過去了,上帝的國來了嗎?難道你們把反猶大屠殺、波爾布特和史達林稱作“‘上帝的國‘來了”嗎?耶穌不是一位偉大的學者——這是彌賽亞的條件之一。耶穌是王嗎?他沒有被先知膏爲國王,(這是猶太國王的規矩),沒有被法官認定爲領袖,也沒有統治過猶太人或者爲他們所接受。他像一名普通罪犯一樣被羅馬人逮捕、折磨並處決。他沒有軍隊,也沒有政府。這個問題的答案很明確:“不是”。


爱力克斯 解读:
这个有点拿来讲的。钉了人,还把祂当罪犯。讲明了还千方百计叫比拉多换个杀人犯来换耶稣的死。上帝看见犹太人这样对圣灵感孕而生的耶稣的话,能不把救恩扩展到他族吗?根本重点在不管是谁来当救主,犹太人都不见得领情。所以这个观点不应该推给耶稣或基督徒,而是犹太人自己要思考自己当年的犹太祭师自己的杀人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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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耶穌——不是神

基督教的三位一體的思想與猶太教“上帝只有一位”的信條是抵觸的,自從在西奈山被授予《托拉》(在基督教誕生之前近2000年)以來,猶太人每天兩次表明自己對獨一真神的信仰。三位一體思想提出神的三個位格;聖父、聖子、聖靈(《馬太福音》28:19[8])在猶太律法中,對一個三部分的神的崇拜被認爲是一種異神崇拜,是人寧願犧牲生命也不能犯的三宗大罪之一。三位一體和猶太教絕對是不相容的。


爱力克斯 解读:
既然那么说咱们就来思考,倘若今天救主基督就降临在地球。那么请问救主是神吗?还是犹太人又要把这个神杀了?如果犹太人有所质疑就应该回到创世纪的旧约。这个和犹太经典一样:
1:26 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
1:27 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
那么“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为什么不是我?是我们?难道是多神?没理由啊,单一神是上帝自己启示讲的啊。原因很简单,犹太人不愿意面对的,上帝都交给了耶稣的门徒。
不过这个讲起来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犹太教和基督教一起坐下来一起讨论,不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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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身體顯現

基督教相信上帝以人的形式來到世界(道成肉身),就像耶穌所說:“我與父原爲一。”(《約翰福音》10:30)

《托拉》說神不是有形的:

“你不能看見我的面,因爲人見我的面不能存活。”(《出埃及記》33:18~20[9])
“耶和華在何烈山,從火中對你們說話的那日,你們沒有看見什麽形像。”(《申命記》4:15)

以我們對上帝特性僅有的一點瞭解,猶太教始終相信上帝是沒有形象的,也就是說他不會呈現人的形象。上帝是永恒的、無限的,超越時空。他不會出生,也不會死亡。


爱力克斯 解读:
我差点晕倒。。那么犹太人一直在等的基督应该如何?长得不像人不成?还是一阵风那样?创世纪不是讲了吗?
1:26 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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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對律法的變動

基督徒否認《托拉》律法的永恒性。這是由於對《耶利米書》一句經文的錯誤翻譯導致的“新約”的錯誤概念。

《耶利米書》31章30節的希伯來文是: “Henei yamim baim Neum Hashem VeCharati Brit Chadash”他們翻譯成:“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10] “Brit”不等於基督教新約。在所有的經文中(比如《創世紀》17:2、15:8、《出埃及記》24:8、《利未記》26:42、《民數記》25:12)“brit”意思都是“約定”。在西奈接受的《托拉》永不改變,永不廢棄,這是猶太教信仰的基本原則。這一點在《托拉》中至少提到了24次,經文是:“這爲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出埃及記》12:14, 12:17, 12:43, 27:21, 28:43,《利未記》3:17, 7:36, 10:9, 16:29, 16:31, 16:34, 17:7, 23:14, 23:21, 23:31, 23:41, 24:3, 《民數記》10:8, 15:15, 19:10, 19:21, 18:23, 35:29,《申命記》29:28[11])

接受《托拉》神聖的起源但卻否認它的永恒性,這是相當荒謬的。猶太教是行動的宗教,它一直教導人通過對戒律的遵守表現心中的信仰。無視《托拉》的律法效力而僅僅把它看作道德書,這將把它的作用減少一半以上。“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難道竟意味著這個嗎?



爱力克斯 解读:
其实很多时候犹太教徒很喜欢自己将个人观点纳入了里头。”接受《托拉》神聖的起源但卻否認它的永恒性,這是相當荒謬的。“这里并没有否认它的永恒性。啊。。。把吃不吃猪变成不永恒吗?让我回应吧。
不止深視《托拉》的律法效力而把它看作免死金牌,這將把它的作用限于自己民族。“世世代代不思想基督的疑惑”難道上帝真的竟意味著這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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